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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RSM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術科考試及樂理考試,為本港最為人熟悉的音樂考試。兩項考試均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港代辦。

 

樂理考試每年舉辦3次,分別在1月或2月、6月及10月舉行。術科考試在每年4月至5月及8月至11月中舉行。 

 

  • 報考樂理考試及1至5級的術科考試並無特定的報考條件。

  • 考生報考6至8級的術科考試必須已考獲5級或以上的樂理、實用音樂修養(Practical Musicianship)或solo Jazz subject 合格成績。

 

重要事項

請注意,經老師/樂室/學校/其他為申請人保送的考生,在繳付有關費用後,可直接向本局要求更改申請人 (即把申請人改為考生本人/家長/監護人)。

  • 考生可自行報名參加考試,或經由家長∕監護人、學校或音樂老師代報。

  • 考生如獲發證書,申請人的姓名亦會列印於考生證書上。

  • 准考證、成績單、證書等文件將會寄給申請人。學校或音樂老師必須盡快將此文件轉交給考生。

  • 根據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的規定,考生須依照准考證上列出的時間、日期及地點應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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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蒲崗辦事處備有少量ABRSM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考試規則及課程手冊供考生免費索閱。

    函索一至八級課程手冊,須附上7吋X10吋 或 18厘米 x 25厘米回郵信封,郵寄一本手冊所需的郵資為4.5元,請於信封面註明樂器名稱。

    考生亦可在ABRSM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聯合委員會網頁(www.abrsm.org)參閱有關資料。

    任何有關考試之事宜必須於考試後兩個工作天內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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